事实孤儿
事实孤儿,正式名称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 “我们村上有两个孩子,他们的父亲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母亲因病去世,孩子无人照料,家里经济情况不好,孩子未来的生活和学习是个大问题。” 2024年8月的一个周末,双江县人民检察院“未小江”未检工作室的检察官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听到这一消息,该线索触动了未检检察官的职业敏感与内心的柔软,此刻,如何解决两个孩子健康成长的思考在检察官心中萌发。 检察官驱车前往该两个孩子的家中了解情况,两个孩子一个叫齐齐(化名)6岁,一个叫花花(化名)4岁,其父亲曾某某因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刑事拘留,期间母亲因病去世,爷爷早年死亡,奶奶外嫁多年,外婆已到古稀之年并患有老年基础疾病,无能力照看,亲属间互相推诿、不愿照顾孩子。在走访了解中,孩子的话“嬢嬢,我们想去上学”让人心疼。 在无人监护的情况下,两个孩子的基本生活由谁照料?
生活费谁来负担?
母亲的死亡和父亲的入狱会不会影响孩子们的身心健康?
面对这一连串难题,检察官深思,要怎么办?
要以何种方式解决两个孩子的问题?一场关于“齐齐”和“花花”健康成长问题的座谈讨论在双江检察院展开。 座谈会听取曾某某案件情况和实地走访情况,并作出要求:对曾某某故意伤害案开展案件复盘,并对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同时,对“齐齐”和“花花”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尽快与属地政府、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共商解决两个孩子生活、学习等难题。 在检察机关、民政部门、教育部门、属地政府的共同努力下,确定了“齐齐”和“花花”的临时监护人,9月4日,在检察官和临时监护人的陪同下,“齐齐”和“花花”进入学校,终于圆了上学梦。检察官对临时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并申请到司法救助金5000元。
为尽快推进两个孩子“事实孤儿”的认定,未检检察官到临时监护人家中看望孩子,并前往当地镇政府协商为两个孩子申请“事实孤儿”相关事宜。检察官主动联系民政部门,推动“齐齐”和“花花”“事实孤儿”的申报工作,经当地镇政府研究并报民政局审批,日前,县民政局已确认了“齐齐”和“花花”的“事实孤儿”身份。至此,两个孩子的抚养难题得到了解决。
在“大雪”节气这天,检察官再次来到“齐齐”和“花花”就读的幼儿园,两个孩子从原先的沉默不语、胆小敏感,慢慢变得爱笑爱闹、乐观开朗。就在这一天,“齐齐”和“花花”顺利进入福利院,即将开启新的生活和学习。 “我们再多做一点点,孩子的未来就会美好一点点”,未检检察官始终相信,司法是有温度的,爱就是最好的催化剂。 少年儿童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责任。下一步,双江检察院将持续关注普通刑事案件中的困境儿童,对因案成孤的未成年人,充分利用部门联动,内外协作等工作机制,加强与民政、教育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保障政策有效衔接,努力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用法护幼,用爱温暖,帮助更多的孩子走出困境,做好困境儿童的“国家守护人”。(通讯员:杞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