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保障性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审核情况公示
根据《双江县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双江县2011年保障性住房分配方案》的规定,各乡镇、社区已对2023年申请双江县公共租赁住房初审,报双江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对申请的个人和家庭进行承租资格确认,最后报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县直相关部门进行了复审,现对符合入住条件的32户申请个人和家庭进行公示如下:
一、县级审核符合入住条件的32户申请个人和家庭名单
公示期15天(即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8日);公示地点为县城、各乡镇及社区。
二 、监督举报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所公示的信息予以监督举报,监督举报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双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举报和举报箱投诉。
举报电话:0883-7627162、0883-7621558。
举报地址:双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号楼一楼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双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3日